7月1日新规落地!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升级,65岁以上员工保险这样投

7月1日新规落地!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升级,65岁以上员工保险这样投
2026-06-11
超龄务工工伤保险

2026年5月25日,人社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7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首部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专项规章,明确了超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工伤保障等核心权益,更给企业用工划定了清晰的合规红线,尤其对65岁以上超龄员工的保险配置提出强制性要求,倒逼企业重视团体保险,筑牢用工风险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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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变化解读
1.适用范围全覆盖,65岁以上员工纳入强保障

新规明确,境内用人单位招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受单位劳动管理、获取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含65岁以上、提前退休返聘人员),均适用本规定。无论签订“劳务协议”还是“返聘协议”,只要存在实质用工管理关系,企业就必须履行新规义务,无任何规避空间。

2.工伤保障成强制义务

新规第十五条(核心条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超龄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并缴纳工伤保险费,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超龄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按照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障待遇。超龄劳动者工伤保障办法另行制定。

这意味着:未参保或未投保的,一旦发生工伤,企业需全额承担医疗费、伤残赔偿金、工亡补助金等,单笔赔偿可达数十万甚至上百万元。

3.劳动权益标准化,企业用工成本与责任双升级

除工伤保障外,新规同步明确: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月足额发放;一般不安排超龄劳动者加班,确需加班的,按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费;需根据身体状况安排适配岗位,禁止高危、高强度作业。这些条款直接推高企业用工合规成本,倒逼企业从“粗放用工”转向“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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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对企业的深远影响
1.赔偿风险从“或有”变“必然”

65岁以上员工身体机能较弱,工伤事故(如摔倒、骨折、突发疾病)发生率远高于普通员工。此前企业可通过劳务协议模糊责任,新规落地后,责任认定清晰化、赔偿标准法定化,未投保企业一旦出事,面临的是“高额赔付+行政处罚”的双重损失,小型企业甚至可能因一起事故陷入经营危机。

2.商业险成“刚需”

受各地政策限制,部分地区无法为65岁以上超龄员工单独参保工伤保险,此时商业保险成为企业主的“刚需”,其中,团体意外险因投保门槛低、保障范围广、保费相对更低、24小时全天保障,不限工作时间,成为65岁以上员工保险配置的优质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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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岁以上员工保险怎么投?

针对新规要求,结合65岁以上员工年龄特点与风险属性,企业保险配置遵循“工伤保险优先、团体保险为补充”原则,具体方案如下:

1.能参保必参保工伤保险

适用场景:当地人社部门允许65岁以上超龄员工单险种参保工伤保险(如广东、浙江、四川等多地已落地)。

优势:工伤保险为法定保障,赔付标准高、覆盖职业病、工伤医疗全额报销,企业风险最低;个人无需缴费,仅企业承担保费(费率约0.5%-2%,按行业风险核定)。

操作:携带营业执照、员工身份证、用工协议,到当地人社部门办理单险种参保,7月1日前完成现有超龄员工参保手续。

2.无法参保工伤保险,补充团体保险

投保要点:建议优先选择团体意外险。

年龄放宽:选择承保年龄至70周岁的产品,覆盖65岁以上员工。

保障额度:建议意外身故/伤残保额50万-100万,意外医疗5万-10万(含门诊、住院,0免赔或低免赔),覆盖骨折、摔伤、突发意外等高频风险。

优势:保费低、投保便捷(线上即可批量办理)、理赔快,降低企业直接赔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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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行动建议

全面摸排:梳理现有超龄员工(含65岁以上)名单,核查当地工伤保险参保政策,确认能否单独参保。

快速投保:无法参保工伤保险的,立即对接保险机构,定制团体意外险方案,7月1日前完成投保并生效,留存投保凭证备查。

协议规范:修订用工协议,明确超龄员工工作岗位、劳动强度、休息休假及保险配置情况,避免后续纠纷。

安全管理:加强65岁以上员工安全生产培训,定期体检,合理安排工作,降低工伤事故发生率,从源头防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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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最后

新规落地,超龄用工“裸奔”时代彻底终结。对企业而言,65岁以上员工保险配置不再是“可选项”,而是“必选项”。团体意外险作为合规成本更低、保障适配度更高的方案,既能帮企业满足新规要求,又能筑牢用工风险防线,避免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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