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工不到1小时就“摔伤”!这伙人专挑建筑工地“劳务碰瓷”,敲诈33万余元!

上工不到1小时就“摔伤”!这伙人专挑建筑工地“劳务碰瓷”,敲诈33万余元!
2025-07-10
劳务碰瓷
PART01
异常报案牵出职业犯罪链

2023年12月,建筑工人沈某报警称工友受伤拿不到赔偿款,经民警调解,包工头同意支付2万元。数日后沈某因对赔偿额不满再次报警,要求加价,引发警方警觉——调查发现其一年内以"讨薪""索赔"为由的报案达十余次,背后隐藏系统化犯罪模式。‌

PART02
工地一游,钱财到手

2021年,沈某目睹杨某团伙(自称"旅行团")通过"应聘-闹事-索赔"三部曲敛财:

‌精密分工‌:团长应聘岗位,成员集体入驻工地;

‌制造事端‌:旷工、消极怠工、假摔、蓄意违规(如车间吸烟);

‌暴力施压‌:纠缠哄闹、滞留滋扰,迫使企业支付"赔偿金""路费"等费用‌

也就是只需到工地走一趟,不用干活就能获得钱财。

PART03
作案40余起,敲诈勒索33万余元

沈某召集了一批工友,效仿“旅行团”的行径,开始到各个工地进行敲诈勒索。

消极怠工勒索

2022年,沈某采用消极怠工的手段,迫使用工方提出辞退。由于用工方担心他们前往甲方项目闹事,只能提前将他们辞退,并支付了1.2万元赔偿款。

“工作不对口”勒索‌

同年,沈某带领17名工友以电工岗位应聘某科技公司。入职后擅自住进洗浴中心;次日既不带工具,也不干活,以“工作不对口”为由,向公司索要两天的工资、路费、油费以及洗浴中心的开销等,总计2万余元。得知公司对车间环境要求较高后,更以在车间抽烟、嚼槟榔相要挟,最终迫使公司支付钱款。

敲诈勒索犯罪团伙“得手”后给用工方写下的收条

(图源:江苏警方微信公众号)

截至案发时,沈某等人已在两省八市作案40余起,敲诈勒索33万余元。

今年4月,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旅行团”37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至拘役五个月不等,各并处罚金5万元至4000元不等。

PART04
写在最后

像杨某、沈某的“旅行团”也被称作“劳务碰瓷”。所谓“劳务碰瓷”,是指劳动者利用用人单位管理上的疏漏和制度上的缺失,通过消极怠工、主动挑刺等手段,迫使用人单位将其辞退。一旦被用人单位辞退,他们便会向用人单位索要交通费、误工费、工资等赔偿。

对用人单位来说,在招聘和管理员工时需要更加谨慎。为了防范此类“劳务碰瓷”行为,用人单位应加强内部管理,完善相关制度,确保在招聘、用工、辞退等各个环节都有明确的规范和流程。

同时,对于应聘者的背景调查也显得尤为重要。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多种渠道了解应聘者的过往工作经历、品行表现等,以便更好地判断其是否适合该岗位。

对于劳动者而言,也应该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通过诚实劳动获得合法收入。利用用人单位的漏洞进行敲诈勒索不仅违法,也会损害自己的名誉和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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