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幸遭遇意外事故可能导致伤残,在进行保险理赔时,就需要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伤残评定,否则,可能出现无法理赔的现象。
以下为大家分享一些关于伤残鉴定标准的小常识:
1.目前常用的伤残评定标准:
◆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
◆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 JR/T 0083—2013
◆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GB/T 31147-2017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
等级分类:1级到10级,1级最重,10级最轻
适用范围:工伤/职业病,通常适用于雇主责任险等
这个标准就是我们常说的“工标”,鉴定标准比较宽泛。
同等伤残条件,可能在工标下会评成10级,而行标则达不到定级标准。
温馨提示:保单条款中对伤残赔付比例进行了约定,通常为10级5%的标准,我们建议企业在预算充足的条件下扩展伤残比例,这样一旦员工出险,需要赔付时,也能更大程度减轻资金压力。
比如企业如果购买了50万的保额,十级伤残赔付身故保额的5%,那么企业可从保司获得25000元赔付,如果十级赔付比例是10%,则企业可获得50000元理赔金。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JR/T 0083—2013
等级分类:1级到10级,1级最重、10级最轻
适用范围:意外险产品或包括意外责任的保险产品中的伤残保障
这个标准就是我们常说的“行标”,大部分团体意外险产品采用此标准,赔付比例多为10级10%,也就是说行标会更“照顾”伤残,同时在产品价格上,“行标”会相对更便宜一点。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GB/T 31147-2017
适用范围:工伤外,所有交通事故案件、故意伤害案件、雇员损害等所有人身损害致伤的鉴定标准
这个标准通常被称为“国标”,它在制定的时候参考了工标,而且也替代了同时期废止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是国内应用范围最广的标准体系。
2.哪个标准更好?
不同的评定标准适用于不同领域,通常“行标”要求最严格。
企业主在进行理赔时,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进行评残。
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出险后联系保险公司,在理赔人员的指导下进行理赔。
3.何时去何地进行伤残评定?
通常需要在伤者意外事故发生后3—6个月,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仍存在残疾状况时进行伤残鉴定!不建议太早鉴定,避免伤情不稳定,影响定级。
工伤鉴定可以去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前提是提供工伤认定书),也可以去当地合法司法鉴定机构申请鉴定(不必提供工伤认定书)。人身保险伤残评定和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鉴定需要依据要求去当地合法司法鉴定机构申请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