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劳动用工风险防范10大关键要点

企业劳动用工风险防范10大关键要点
2023-11-14
劳动用工用工风险雇主责任险团体意外险

员工从入职到离职,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服务,用人单位就要承担用工风险,稍有不慎,有可能给公司带来巨大的经济和声誉损失。那么如何预防和减少这些风险呢?

● 1.不以任何名义向劳动者收取任何费用

《劳动合同法》第84条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不招用不合规定人员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67条:招用无合法身份证件的人员,由劳动保证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招用的其他人员,按照国家禁止使用童工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如《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证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

3.先签合同后用工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一定要树立先订合同后用工的观念,最迟必须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终止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继续工作的,也应当在一个月内订立合同。

劳动者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请保留向劳动者送达要求签订合同通知书等相关证据。

4.明确录用条件

企业在试用期内对劳动者享有单方解除权,但用人单位应该明确录用条件、向劳动者公示,并做好“考核工作”,否则以“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雇劳动者而产生纠纷,将面临“n+1”或者“n+提前30日通知辞退”的经济补偿,否则涉及2n的经济赔偿。

5.再忙也要保证员工得到合理休息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6.及时支付加班工资

我国立法虽不禁止加班,但用人单位依法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加班工资。

对由于工作性质、工作岗位的特点需要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劳动者,应及时申请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审批。若劳动者存在加班情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均应保存经劳动者确认的考勤记录,同时用人单位要在工资表中体现出加班工资的发放情况,避免因加班事实或加班工资发生争议时出现举证困难。

7.不轻易辞退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否则,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8.明确严重违纪、量化重大损害情形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情况下有单方解除权,但应该在规章制度或员工手册中明确严重违纪情形,对重大损失进行量化处理,同时,保留员工严重违纪事实依据,以便发生争议时举证。

9.依法缴纳社保

用人单位应依法、及时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即便劳动者自愿出具的放弃要求企业为其缴纳社保的声明,也不具有免责效力,一旦劳动者出现工伤事故,该赔偿的还是要赔偿,如果没有购买社保最终后果皆由公司自己承担。

10.工伤保险之外再投保雇主责任险、团体意外险

鉴于工伤事故无法避免,工伤保险也并不能完全转嫁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部分赔偿特别是评残为五级以上的,用人单位还需要承担大部分的赔偿责任,如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此时就需要雇主责任险来作为补充,转嫁此部分风险。

团体意外险则可以在非工作时间非工伤意外事故上为员工加强保障,增强员工归属感,保障企业的长远发展。

手机APP
下载梧桐树APP
投保、理赔更快捷
客服热线
400-9955-788
意见反馈
2000元儿童
全保险方案
6000元成人
全保险方案
回到顶部